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靖国神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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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.12.19 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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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湾の御婦人「倭国の兵隊ほど素晴らしい兵隊は、この世には居ない。今の倭国人は昔、国を守った人たちのことを考えていない。靖国神社参拝がいけない、何でいけない?国を守ってくれた守り神に、ありがとうと言えない。先生は国歌を歌ってはいけない、それは何ですか」
https://t.co/bwxYB62Daa December 12, 20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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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湾の蔡焜燦(さい・こんさん)は、『台湾人と倭国精神: 倭国人よ胸を張りなさい』の著者です。
蔡焜燦は、生長の家の経典『生命の実相』の愛読者です。
蔡焜燦は「祖先を崇拝しよう、国を愛し、皇室を崇めよう」という谷口雅春の思想に共鳴したと述べています。
蔡焜燦は、『台湾人と倭国精神』という書名は、金美齢先生のパテント(特許)のような言葉である「倭国精神」から着想を得たものだと語っています。
https://t.co/hECd3PEvKz
金美齢は、「靖国神社の参拝にとやかく言う倭国人は恩知らず、倭国人になる資格はありません」と主張しています。
https://t.co/l7ssHOmut4
靖国神社は天皇のために戦争し、戦死した人を「英霊」として祀っています。
教育勅語は「天皇家を守るために国民は戦争に行きなさい」と説いています。
https://t.co/1r1yYEt4i5
生長の家の教祖・谷口雅春は、「戦争は人間の霊魂進化にとって最高の宗教的行事」と唱えた人物です。
https://t.co/we0h8t78fB December 12, 2025
@kunukunu なぜ靖国神社は未だに解体されていないのか? なぜ高市早苗は政権を握ることができたのか? なぜTwitterにはいまだに反中国の投稿がこれほど多いのか? 中国が必ずしもあなたに屈することを期待してはいけない。 こうした点だけでも、中国国民はあなたに誠意が欠けていると感じている。 December 12, 2025
仍被倭国供奉的二战甲级战犯之板垣征四郎
1885年1月21日出生于倭国岩手县盛冈市,1948年12月23日执行绞刑,倭国帝国陆军大将,曾担任关东军高级参谋(1929-1937年)、陆军大臣(1938-1939年)、中国派遣军总参谋长(1939-1941年)、朝鲜军司令(1941-1945年)、第7方面军司令(1945年)。他被视为倭国军国主义扩张的核心人物之一,参与从满洲事变到太平洋战争的多个侵略阶段。1946-1948年,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(东京审判)中,被认定为甲级战犯,罪名包括破坏和平罪(策划、准备、发动侵略战争)、战争罪(包括对战俘和平民的暴行)。法庭指控他55项罪名中的多项,具体包括第1、27、29、31、32、33、35、36、54条,最终判定有罪于第1、27、29、31、32、35、36、54条(无罪于第33、55条)。判决理由强调他作为阴谋者,积极推动侵略战争,并在指挥下允许暴行发生,导致数百万受害者。他于1948年12月23日在东京巢鸭监狱被绞刑处决,与东条英机、土肥原贤二等6人同批执行。1978年,其灵位被秘密合祀靖国神社,引发中国、韩国等国强烈抗议。
以下基于东京审判判决书、检察方总结及历史档案,客观整理其罪行,按时间顺序划分。每个阶段包括具体事件、角色、行动细节、影响及受害者估计(基于法庭证据和历史共识)。表述限于事实,不含主观评价。法庭强调,板垣的行动违反了《巴黎公约》(凯洛格-白里安条约,1928年禁止战争作为国家政策)、《海牙公约》(1907年战争法规)、《九国公约》(1922年维护中国主权)等国际法。
1. 早期阴谋与满洲事变(九一八事变,1929-1933年)角色与行动:1929年5月起,任关东军参谋(上校),加入军国主义派系(如樱会),推动倭国以武力夺取满洲(中国东北)。1930年6月,他公开宣称外交不足以解决中日问题,支持建立以“王道”意识形态为基础的伪满洲国。1931年,与土肥原贤二、石原莞尔等合谋策划“柳条湖事件”:9月18日夜,关东军炸毁南满铁路一段铁轨,伪造为中国军队袭击,作为侵略借口。板垣下令压制倭国驻奉天领事馆的和平努力,命令部队立即攻击沈阳中国军营和城市,拒绝停火。他亲自监督“自治指导部”的建立,通过军事压力伪造满洲“独立运动”,并于1931年12月底派往东京,向陆军大臣荒木贞夫汇报计划,获得支持。1932年4月,他参与成立协和会(Kyo-Wa-Kai),宣传“王道”意识形态;协助末代皇帝溥仪从天津转移至满洲,任伪满洲国傀儡;为莱顿委员会(国际联盟调查团)准备虚假声明,掩盖侵略事实。到1933年3月2日,关东军完成东北占领,他晋升少将。
具体罪行:法庭认定此为精心策划的侵略战争,而非防御行动。板垣是主要执行者,违反国际法,无视中国主权,导致无宣战占领。行动包括未经授权的军事推进,伪造独立运动(无民众支持,全靠倭国军队维持)。
影响与受害:引发倭国全面侵华序幕,关东军迅速占领沈阳及整个东北三省,建立伪满洲国。造成中国军民数万直接伤亡(包括沈阳战斗中数千中国士兵和平民死亡),数百万平民流离失所、经济掠夺(资源用于倭国军工)。新增受害者数据:西方来源估计中国侧340+人死亡,中国来源称5名军官和144名士兵死亡、14名军官和172名士兵受伤、483名士兵失踪;整体事件中受害者估计5,000至50,000人,包括后续镇压中的平民。涉事地区:中国东北(满洲,包括沈阳、锦州)。法庭罪名:第1条(阴谋策划侵略战争)、第27条(对中国发动无端战争)。
2. 扩张内蒙与华北(1934-1937年)角色与行动:1934年12月,任关东军副参谋长(中将),在南次郎大将指挥下,推动内蒙与华北的傀儡政权建立。1936年3月23日至1937年3月1日,任关东军参谋长,同时兼日伪满联合经济委员会成员,行使对伪满内政的全权(包括任命官员、五年轻工业发展计划)。他将注意力转向外蒙与内蒙,支持1936年4月“建国会议”,建立独立蒙古国(合并蒙古与青海),装备蒙古军队,与伪满签订互助协定。克服西内蒙障碍,将内蒙视为对抗苏联的基地,外蒙视为威胁西伯利亚铁路的战略要地。1937年3月后,任第5师团长,参与卢沟桥事变(1937年7月7日)后华北作战:指挥沿北平-绥远铁路推进,8月26日攻占张家口(Kalgan),宣布可能南下至黄河。法庭证据显示,他反对与蒋介石和谈,支持彻底粉碎中国抵抗,建立亲日政权。
具体罪行:推动伪自治政府、金融援助、军事顾问,违反“门户开放”原则。行动包括未经授权的领土扩张、伪造独立运动。法庭认定他发明“反共”口号,作为倭国侵略华北的借口。
影响与受害:导致华北五省脱离中国控制,设立傀儡政权。造成中国军民数十万伤亡(包括察哈尔战役、太原战役),平民遭受抢掠、强征。新增受害者数据:察哈尔作战(Chahar Operation)中,中国侧估计8,652人伤亡(包括死亡、受伤);太原战役(Battle of Taiyuan)中,中国侧约100,000人伤亡(包括50,000+死亡和受伤),倭国侧约30,000人伤亡;北平-天津战役(Beiping-Tianjin)中,中国侧约10,000人死亡(到1937年8月初),包括卢沟桥事变中96人死亡。涉事地区:中国华北(河北、山西、察哈尔)、内蒙古。法庭罪名:第27条(对中国发动侵略战争)。
3. 陆军大臣时期推动侵略与联盟(1938-1939年)角色与行动:1938年5月26日起,任近卫内阁陆军大臣(继杉山元后),1939年1月5日起保留于平沼内阁。推动轴心国联盟:出席枢密院会议(1938年11月2日脱离国联、11月22日德日文化协定);参加五大臣会议(1938年11月25日决定占领海南岛)。他强硬支持与德意无限军事联盟,反对妥协;1939年7月7日,被天皇斥责(因欺骗称外相有马支持联盟)。推动对华战争扩大:组织北中中国经济支配委员会;参与“建立新中央政府政策”(1939年6月6日),支持汪精卫伪政权(1939年6月代理平沼与汪会谈,要求承认伪满独立)。作为陆军大臣,负责中国占领区经济剥削(资源用于倭国)。法庭证据显示,他下属部队在中国等地恐吓战俘和平民,并于1939年2月下令控制士兵讨论暴行与掠夺。
具体罪行:法庭认定他负责加剧对华攻击、建立汪伪政权。推动无限制轴心联盟,导致对英法美开战准备。欺骗天皇获取张鼓峰事件(1938年7月29日-8月11日)授权:7月21日虚假陈述协议,发起对苏联进攻。仍为陆军大臣期间,参与诺门罕事件(1939年),大规模对苏作战。
影响与受害:加剧第二次中日战争,占领海南(1939年2月10日)、斯普拉特利群岛(1939年3月31日)。张鼓峰事件造成苏军数百伤亡,日军约1500伤亡。新增受害者数据:张鼓峰事件(Changkufeng Incident)中,苏军792人死亡及失踪、3,279人受伤或生病,倭国侧526人死亡、913人受伤(包括满洲国部队)。涉事地区:中国(华北、中央)、苏联边境。法庭罪名:第1条(阴谋)、第27条(对中国)、第29条(对苏联)、第31条(对美国)、第32条(对英国)、第35条(对法国)、第36条(对荷兰)。
4. 中国派遣军与朝鲜军时期(1939-1945年)角色与行动:1939年9月至1941年7月,任中国派遣军参谋长,继续对华作战。1941年7月至1945年4月,任朝鲜军司令:将盟军战俘用于宣传,关押于韩国、台湾、满洲(如首尔岩村丝织仓库);计划在首尔、釜山、仁川组织消瘦战俘游行,展示倭国优越性;最小化营地设备,严格监督。1943年,任最高战争委员会成员。
具体罪行:法庭认定他监督对华战争,收到暴行报告(强奸、谋杀、掠夺、机枪扫射俘虏)。战俘政策视俘虏为罪犯,导致饥饿、酷刑。
影响与受害:造成中国军民数十万伤亡。战俘游行导致盟军俘虏身心创伤。涉事地区:中国、朝鲜半岛。法庭罪名:第54条(下令或允许对战俘不人道待遇)。
5. 东南亚占领区战俘暴行(1945年4月-投降)角色与行动:任第7方面军司令(总部新加坡),指挥爪哇、苏门答腊、马来亚、安达曼-尼科巴群岛、婆罗洲。负责数千战俘与被拘禁者营地供应(食物、药品、医院设施),但营地不由他直接指挥。
具体罪行:法庭证据显示,营地条件极端恶劣:食物、药品严重不足,导致营养不良病流行,每日多人死亡。幸存者至投降时状况凄惨,而守卫无类似问题。板垣辩称盟军攻击倭国船只导致供应困难,但法庭驳回:投降后,他立即提供充足供应给新加坡、婆罗洲、爪哇、苏门答腊营地。法庭认定他囤积物资,预期长期战争,故意不分配,导致数千死亡。具体包括:1945年6-7月,17名飞行员在Outram Road监狱被杀害。
影响与受害:数千盟军战俘与平民死亡(饥饿、疾病、殴打)。法庭强调,若无法维持,他应按战争法分配现有物资,并通知上级或盟军安排支持。新增受害者数据:在新加坡和马来亚的倭国战俘营中,整体盟军战俘死亡率约25%(即四分之一死亡);具体如Changi营地中约850名战俘死亡;在更广的太平洋战区,倭国俘获的盟军战俘中约8,200人死亡(出自42,233名战俘,一五分之一死亡率),另有16,800名平民拘禁者死亡(出自约100,000人,一六分之一死亡率);马来亚战役中,盟军侧包括英国、印度、澳大利亚部队,战俘死亡包括饥饿和强迫劳动导致。涉事地区:新加坡、马来西亚、印尼、婆罗洲。法庭罪名:第54条(对战俘与他人不人道待遇)。
审判细节与结局指控与理由:东京审判检察方总结,板垣作为侵略阴谋者,从满洲事变起积极参与,升级为太平洋战争。他对盟国战俘暴行负指挥责任(虽辩称供应困难,但被视为故意)。无罪于第33条(对法国战争)和第55条(未具体认定谋杀阴谋)。
判决:1948年11月12日,判处绞刑。执行后,其作为靖国神社合祀对象引发争议。
这些细节主要基于东京审判判决书及相关历史记录,主要受害国包括中国、苏联、美国、英国、荷兰、法国及其他东南亚国家。新增数据帮助量化受害规模,但历史估计因来源而异。 December 12, 20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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